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人: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0-3-10 14:45:45
各区县(自治县)中职招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
2010年3月8日至3月19日。
二、注册地点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公室(肖家湾渝中职业教育中心校内)。
三、注册学校范围
国家级重点、市级重点及达标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的有关要求,开展春节招生注册工作。
四、注册程序
(一)信息录入
具有春季招生资格学校应提前将新生信息输入重庆市中职学籍管理平台(http://www.cqzcj.com/xj/),打印预审名册,提交区县审核。
(二)材料审核
各中职学校报到领取注册流程单后,持区县审核盖章的预审名册到市中职招办进行新生注册材料审核。(审核要求与秋季注册要求一致)
(三)数据复核
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数据审核。
(四)录取费用结算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收取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经费的复函》(渝价函[2005]163号)文件精神,各类中职学校注册时应缴纳招生录取经费,具体收费标准按录取注册新生人数每生收取50元。
主城九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渝北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中职学校可带现金支票,其余中职学校采用现金结算或提前汇款、转帐的方式结算费用。(开户行:重庆银行营业部;帐户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帐号:020101040012231)。
采取转帐、电汇方式结算的,凭转帐、汇款凭证复印件开具发票。
(五)领取注册名册
各中职学校凭费用结算单、发票领取注册名册。
五、工作要求
(一)春节招生的主要对象是往届初、高中毕业生,适龄农民工,退役士兵,以及符合条件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人员。
(二)春季新生录取注册关系到中职学生三年后毕业证书的发放,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各区县教委,各中职学校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
(三)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收的初中三年级下期愿意提前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必须报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以确保这部分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四)各中职学校应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到市中职招办录取注册,逾期不予办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7002230 68707197 68707380
联 系 人:杨 仕 国 丁 建 红 程 曦
传 真:68707271
E—mail:cqzzzb@126.com
二○一○年三月三日
浏览次数:1221